市人大常委会昨日检查市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情况
本网讯(记者 陈小文 通讯员 佛任宣):“要常抓不懈,紧紧抓住罗村涌和南北大涌截污这一‘牛鼻子',全力推进汾江河综合整治”。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在昨日(11月5日)进行的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执法检查中指出。
昨日,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。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,副主任黄少霞、林邦彦,秘书长周成志等率全国、省、市人大代表等一行近20人参加了执法检查。
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副市长邓伟根对市贯彻实施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的情况及汾江综合整治情况的汇报,之后还深入张槎南北大涌、南海区谢边涌、冯了性药业有限公司等地,现场检查了水污染整治、防治情况,并乘船视察了沙口水闸至水运公司码头段汾江河整治情况。
据了解,近年来,佛山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整治,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。2009年1-10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,主要江河水质符合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。总量减排工作也在积极推进,按照省环保厅的核定,2008年我市GDP排放量为7.66万吨(比2005年削减1.54万吨),COD指标完成了“十一五”减排任务的48%。“我们去年看的时候,中山公园那一带的时候河水还非常黑非常臭,现在清了不少,也基本没什么味道了。”乘着船从沙口水闸下行至水运公司码头,省人大代表、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感叹说。不过一路走来,偶尔还是会在河岸处见到汹涌的排污口,船行过罗村涌后,明显可以看到水质变差。不少代表建议,要研究制定新的企业排污标准,为汾江河减负。“虽然沿河部分企业已经实现排污达标排放,但汾江河的环境容量有限,即便所有污水实现截污并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再排放,总污染物仍超汾江河自净能力。”吴青代表建议要根据汾江河的环境容量,提高企业排污标准。
“从今天的执法检查来看,我市水环境质量确实在持续好转,汾江河通过综合治理,初见成效。”卢汉超对市贯彻落实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。卢汉超表示,全市形成共识,同心同德,各项工作扎实推进,治理工作充分运用综合手段,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,治理工作卓有成效。
卢汉超指出,全市要继续集中精力,攻艰克难,紧紧抓住9条河涌的整治,尤其是罗村涌和南北大涌2条黑龙的截污这一“牛鼻子”,全力推进。同时,也要抓紧落实整治资金的投入和管网的建设,正视困难,按照计划,保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运行,同时加大汾江河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力度,上下联动,形成合力,常抓不懈,确保“630”工程目标的顺利完成。
(编辑:陈超颖)
